品牌命名、产口命名
企业及企业产品的名称对消费者的选购是有直接影响的。企业品牌命名的好坏,会影响到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好的品牌,可以扩大影响,增加销售;而品牌命名不当,则可能减少销量。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所说的“取一个响亮的名字,以便引起顾客美好的联想,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 日本学者山上定也指出:“现在销售商品的条件是什么?一是命名,二是宣传,三是经营,四是技术。”他把命名列为畅销商品的第一条件。 这几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企业品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在一开始就要确定一个有利于传达品牌定位方向,且利于传播的名称。尽管品牌命名没有固定的标准,但我们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成功经验或有些品牌失败的教训中可总结出品牌命名的一些基本规则。
企业产品在进行品牌命名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易读、易记的原则。在商品品牌的汪洋大海中,要想使品牌被消费者记住,首要的一点是,品牌名称应让消费者易读、易记。
(1)、品牌命名要简洁。品牌名字单纯、简洁明快,易于传播。
(2)、品牌命名要独特。品牌名称应具备独特的个性,避免与其他品牌名称混淆。如“三星”、“金龙鱼”等。
(3)、品牌命名要新颖。这是指名称要有新鲜感,创造新概念,赶时代潮流。如“步步高”、“喜之郎”、“自由鸟”等。
(4)、品牌命名要响亮。品牌名称要易于上口,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都不宜作品牌名称。
(5)、品牌命名要有高气魄。品牌名称要有气魄,要具备冲击力及浓厚的感情色彩,给人以振撼感!
2.启发品牌联想的原则。正如人的名字普遍带有某种寓意一样,品牌名称也应包含与产品或企业相关的寓意,让消费者能从名字中得到有关产品或企业的愉快联想,进而产生对品牌的认知。
3.与标志物相配的原则。品牌标志物是指品牌中无法用语言表达但可被识别的部分,当品牌名称与标识物相得益彰、相映生辉时,品牌的整体效果会更加突出。如今的幼儿只要看到麦当劳醒目的黄色“M”时,便要想到要吃汉堡包。
4.暗示产品属性的原则。品牌名称还可以暗示产品某种性能和用途。例如“999胃泰”,它暗示该产品在医治胃病上的专长。
5.适应市场环境的原则。不同国家或地区消费者因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文化、语言文字等的差异,使得消费者对同一品牌名称的认知和联想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品牌名称要适应目标市场的文化价值观念。
6.受法律保护原则。品牌名称受到法律保护是品牌被保护的根本。产品经理在命名时就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条款。品牌名称的选定首先要考虑该品牌名称是否有侵权行为,产品经理要通过有关部门,查询是否已有相同或相近的品牌被注册,如果有,则必须重新命名。其次,要注意该品牌名称是否在允许注册的范围以内。有的品牌名称虽然不构成侵权行为,但仍无法注册,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例如,武汉的一家餐饮企业最初取名为“小南京”,在短短的几年内该企业迅速成为武汉乃至湖北的知名餐饮品牌。当经营者准备申请注册时才知道,我国商标法规定地名是不能作为商标名称进行注册的,当然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幸运的是,该企业运用了“南京”的谐音“蓝鲸”,将“小南京”该为“小蓝鲸”,加上一定程度的宣传,使消费者较快认可的新品牌名称。但品牌名称变动中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是企业不可忽视的。
品牌命名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
品牌命名的好坏在市场竞争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给产品、品牌命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要体现其特征,品牌命名其二应注意简洁明快。品牌命名其三应构思独特,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品牌命名其四要响亮上口,品牌命名其五应注意不同地域的文化,不同民族的分格习惯及审美的心理差异。在给品牌命名时要从字意数理等配合上面五点,取名是应特别注意其发音,寓意。如果数理发音寓意不好,是极不利于公司企业的发展的。
品牌命名示例:
1、“娃哈哈”来自于儿歌启发了灵感。我国著名的杭州娃哈哈企业集团,有过硬的营销策略,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给产品起了个好名字。
2、可口可乐的名字,最大的特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易读,易认,易上口,易传播。字词的本身意义不大,还有SONY(索尼)、OMO(奥妙)、BENZ(奔驰)等。
品牌命名所需资料:
1. 提供公司、企业名称、从事行业、企业性质、企业文化、经营范围、目标客户群、产品特性、地址等详情。
2. 提供法人代表及各位股东姓名的基本信息。
3. 提供同行名牌产品的名称。(尽量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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